USITC就经雷射技术磨损处理的牛仔成衣启动337专利
2022-12-20
本(2014)年9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决定就进口的及在美国市场销售的部分经雷射技术磨损处理的牛仔成衣(certain laser abraded denim garments)启动337调查。涉案产品为牛仔成衣,包括经过雷射技术磨损处理的牛仔裤和紧身裤。
此次337调查的申请是RevoLaze, LLC和TechnoLines, LLC(合称“RevoLaze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提出的,美国进口的及在美国市场销售的雷射磨损处理的牛仔成衣其美国註册专利5990444、6140602、6252196、6664505、6819972、6858815的一项或多项要求,违反《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节的相关。方要求USITC发出普遍排除令,美国海关与边境局所有侵权进口货进入美国。此外,委员会可以发出令,被指名的答辩方及其他人士从事违反第337条的活动,包括出售美国库存的侵权进口货。
日前美国生产商及零售商的联盟包括美国成衣及鞋类协会(AAFA)、美国全国零售联合会(NRF)、美国零售业领导者协会(RILA)、美国时尚产业协会(USFIA)等联函致USITC,对该案表示关注。
该联盟表示,方针对牛仔布服装进口商提告,却不直接针对涉嫌开发侵权雷射磨损技术的两家公司提告。联盟并指出,根据第337条展开的侵权分析,需要详尽的生产过程资料,但是被指名的答辩方并无途径可以取得该等资料,因此不应直接为负责。
联盟声称,若全面经雷射技术磨损处理的牛仔布成衣进口,将生产商恢復以喷砂方式进行后期加工。不过,为保障工人健康,服装业已逐渐这种工序。再者,联盟认为,对全部经磨损处理的牛仔布成衣实施普遍排除令,势必影响美国的服装业、零售业、业内员工、消费者以至国家经济。此外,单凭检查,很难判断生产商採用何种方法(雷射磨损或是其他方法)来製造残旧效果。
联盟表示,方并无生产类似的牛仔布服装,可以代替可能被进口的产品。虽然方声称,他们正在建立本土工业,但是联盟强调,以方现时的产能,并不足以在商业上合理的时间内生产同量产品。
最后,联盟指出,假如委员会决定展开调查,方提及的其中一项专利,会在预期完成调查的日期前届满,令人怀疑方的真正目的是向业界索款而非申请排除令。
根据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提出的,大部分和版权、专利或註册商标的有关。USITC可以发出一项或多项令,有关人士继续违反第337条。令是命令调查中的答辩方停止进行不公平活动,包括销售侵权进口货。USITC发出临时或最终排除令或令后,美国总统可以基于政策理由,在接获裁决通知后60天内否决该项裁决。在这情况下,USITC的命令将不具效力。
第337条调查并无裁决限期,但USITC应在可行时间内尽早完成调查。USITC须于立案调查后45天内订立公布最终裁决的目标日期。第337条个案大部分在15个月内裁决。